主动公开 明府办函〔2023〕25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2023年度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
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2023年3月29日印发实施的《2023年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3年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新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1项。现将变更后的《2023年高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3年高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明府字〔2014〕41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2023年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变更目录
附件2
2023年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听证事项变更目录
政策解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2023年度高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