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租房住户:
现将2021年7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对象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迳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反映。公示期结束后,请符合续租条件的公租房住户于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8月5日期间前往沧江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和没有提交续租资料的住户请在2021年7月25日前到区住建水利局二楼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办理退房手续,在合同到期后退出公租房,逾期未按规定退出公租房的将按照市场价标准16元/平方米/月收取租金。联系电话:88635873。
特此公示。
附件:2021年7月31日合同到期住户续租审核结果公示.xlsx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