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通知(高明区“4·24”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1年4月24日,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钣金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区成立事故调查组,形成了《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4·24”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的建议,以及对我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事故调查报告发给你们,请落实好如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请区应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二、请杨和镇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作出整改和完成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工作。

  三、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汲取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督促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加班作业期间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作业人员侥幸心理和违章作业;针对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安全交底教育,确保人员严格按照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杨和镇要将事故情况向辖区企业进行通报,要将事故警示教育传递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本单位内的冒险作业、违章作业行为,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中山市杰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的监管,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规范被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四、请区应急局将对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执行情况、杨和镇将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向辖区企业进行通报事故等情况于2021年10月8日前报区安委办。同时,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汲取有关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于2021年10月8日前书面报区安委办。

  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4·24”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