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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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明府字〔2022〕4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为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二、主要内容

  2022年3-7月,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署开展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鼓励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申报相关项目;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议,决定将高明蔡李佛拳等6个项目列入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并于7月6日-27日在高明区政府网“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文化机构 > 区博物馆馆务公开 > 服务 > 非遗申报指南”予以公示,公示链接:http://www.gaoming.gov.cn/zwgk/zdlyxxgkzl/

whjg/qbwggwgk/fw/fysbzn/content/post_5307448.html;公示时间共21天,期间未收到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异议。公示结束后,《通知》于10月9日由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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