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22〕41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要求,经申报、评审和公示,决定将高明蔡李佛拳等6个项目列入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
各镇政府(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为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文化支撑。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项目名录
政策解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