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

  问: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答:《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于2010年7月15日印发,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实施以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执法工作,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修改,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也对部门规章进行了相应修改,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没有修订,很多内容不再适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自由裁量幅度过大、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影响行政执法。

  为规范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或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公正执法,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条款进行量化,并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标准制定工作,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

  问:《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制定的指导思想和依据是什么?

  答:《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制定的指导思想是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或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1号)《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等31部法律、法规、规章。

  问:《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正文共十四条,主要明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以及对涉及罚款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及不从轻从重处罚的处罚标准。

  问:确定了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不从轻从重处罚,如何界定处罚的实施标准?

  答:正文第二条提到的《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共对28部常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160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裁量分类,每种违法行为设置不同的裁量情形,不同的裁量情形对应由轻到重的处罚额度。

  问:《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有哪些特色?

  答:《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规定了自由裁量依法从轻和从重的具体情形,有助于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行使;2、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原则,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分开,把自由裁量情况作为案件调查和审查的必备考虑要素;3、制定了具体而细致的裁量细化标准,保障了自由裁量的规范和统一,体现了公开公正的行政处罚原则。

  问:《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答:为规范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或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公正执法,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条款进行量化,启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标准制定工作,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为增强《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的科学性、规范性,2020年3月18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发出《关于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明应急函〔2020〕29号),向各镇政府(街道办)、区工商联、区应急管理服务协会征求意见,以上单位均回复无意见。2020年3月30日至4月15日,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通过高明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和《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此后,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送审稿》报区司法局审查,现已经区司法局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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