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动公开                                                                              GMBG2022003号




  明教〔2022〕7号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本局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基础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以下简称“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充分发挥“三名”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大幅提升,我局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

  径向佛山市高明区教师发展中心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3日

  (联系人:卢天育,联系电话:88822972)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

  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名师培养使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全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精神,大力推进人才强教战略,加强名师队伍培养,发挥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人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是按照先选拔培养再评选认定程序,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遴选出来的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培养对象进行评选认定;二是将经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纳入评选认定范围。通过以上途径,评选认定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基础扎实、业绩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辐射带动全区教师加快成长,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目标

  依据此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每三年评选认定一批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

  四、领导机构

  (一)成立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教育局相关股室及区教师发展中心领导为成员。

  (二)成立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后续相关工作,成员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

  五、评选认定办法

  (一)评选认定原则。

  1.师德为首。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条件,突出思想政治表现,确保人才评选正确方向。

  2.实绩优先。注重实际工作成效与实际贡献大小,确保人才评选业绩导向。

  3.客观公正。评选工作坚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实事求是,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监督。

  4.宁缺毋滥。专家评审与材料评审相结合,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标准,注重民意测评。

  (二)评选认定对象的范围与条件。

  1.评选认定对象的范围。

  (1)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培养对象;

  (2)经我区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

  2.评选条件(见正文附则及附件2)。

  (三)评选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表,按顺序做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材料初审。评选工作小组对评选申报对象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民意测评。以问卷形式在评选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对评选申报对象进行民意测评。

  4.专家评审。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对评选申报对象进行评审。

  5.名单审定。综合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三名人才”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6.公示认定。对审定的拟入选“三名人才”名单挂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三名人才”名单由区教育局发文认定公布。

  六、纪律要求

  (一)区教育局制定《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纪律要求》(附件3),对参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评选专家、参评人员提出纪律要求。

  (二)主动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和评选专家须分别签订《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人员纪律承诺书》(附件3)、《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专家纪律承诺书》(附件3)。

  (三)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对“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七、管理办法

  (一)期限。

  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认定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二)权利。

  1.每年为“三名人才”提供外出培训进修考察学习机会。

  2.优先推荐参加上级“三名人才”与特级正高教师评选。

  3.按年度享受“三名人才”政府专项扶持津贴。(津贴标准由教育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另文通知)

  (三)责任与义务。

  1.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加强师德修炼,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教育科研,形成独特的办学治校与教育教学管理风格。

  2.自觉学习进修,更新教育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掌握先进方法,融合先进技术;研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最新发展动态,把握推进素质教育最新途径与策略。

  3.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评课不少于20节;名校长每学年至少有2次在区级或以上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名教师、名班主任每学年至少有2次区级或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主题班会课)。

  4.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名校长至少要辐射一所同学段学校,帮扶1~2名同学段校长,带动共同发展;名教师、名班主任要带动本学校、本镇(街)乃至全区本学科或本年级的教学与班级管理,切实提高帮扶对象教育教学水平和德育工作水平。

  5.任期内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有3篇以上论文在区级获一、二等奖或获国家、省、市级三等奖以上;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任期内至少申报主持1项区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参与1项市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研究并作为第一参与者。

  6.积极申报区级“三名人才”工作室,对入室学员进行针对性培养,效果明显。

  7.每学年向区教育局提交所在学校(或镇街或全区)学校管理、学科教学改革或德育工作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考核。

  1.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教师发展中心动态掌握“三名人才”工作、管理、考核评估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2.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学校负责做好“三名人才”日常管理,建立“三名人才”档案,记录“三名人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

  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对年度考核合格(含合格)以上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审批发放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政府专项扶持津贴。

  3.建立考核退出机制。经区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资格,停发“三名人才”政府专项扶持津贴。

  (1)有违纪违法行为;

  (2)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3)发生严重教育事故;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

  (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6)离岗、离职或调离高明。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八、附则

  (一)评选认定过程中,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聘期、任职期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均以上交材料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我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果引进我区前已经是引出地区或区级以上“三名人才”(需有正式文件确认),可以直接认定为我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如果没有正式文件支持该引进人才属于区或区级以上“三名人才”,则必须通过评选,符合条件才能认定为我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

  (三)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申报表.doc

      2: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价参考指标和材料上送清单及要求.doc

      3: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纪律要求及纪律承诺书.doc


附件1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

  评选认定申报表


                                      单 位                        

                                      姓 名                                       

                                      学 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                    

                                      申 报 类 别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21年9月


填表说明

  1.论文和著作要注明发表(出版)或获奖时间、刊物名称(出版社)、举办单位和级别。

  2.本表一式3份,经审批后,区教育局保存1份,一份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一份放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3.除推荐意见和签名外,均可打印(A4纸双面打印并黏贴)。

  4.各学校要严格审核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谁负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未达到相应申报条件的申报者的申报材料不能上送。

姓 名



民族


出生

年月


(大1寸

蓝底彩照)

政治

面貌


学历(或学位)


身份证号码


现任教

学科


教龄


任现职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评审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


支教援疆

时间


地点


近五年最高两项综合荣誉


博士(硕士)

学习时间

所学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个人综合荣誉


1.论文发表和获奖、主持课题等

2.个人业绩(包括政治思想

逐项对照申报条件列出个人业绩,其它业绩也须列明。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区专家组

意见

表     决    结    果


评委人数


同意

人数


不同意人  数


弃权

人数


是否通过



组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

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佛山市高明区名校长评价参考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说明

所需材料

A1

名校(园)长风范

40分)

B1

办学

思想

(5分)

C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有先进丰富而有个性的办学理念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C2.坚持依法办学。任校长以来没有出现过违规违法乱纪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有先进丰富而有个性的办学理念体系,按成效得3、2、1分。

2.依法治校,无安全责任事故2分。

1.学校办学理念体系。

2.无违规违法乱纪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B2

敬业

精神

(5分)

C3.具有教育家办学情怀、事业使命感、高尚品德和优秀人格魅力以及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服务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一流的团队协作能力,学校不断取得进步和发展,师生和家长满意度高,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校长荣誉称号,每次1分;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奖项每项0.5分。满分为5分。

个人荣誉证书。

B3

改革

创新

(15分)

C4.能紧抓学校发展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积极推进学校改革,改革持续推进、以点带面、有实际成效。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C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成效好,成为区级或以上学科基地,教育教学经验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或同类学校推广应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1.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分别得5、4、3、2分。

2.学校为区级或以上学科基地5分;

3.教育教学经验在区级及以上范围或同类学校推广应用5分。

1.取学校最高层次1项的荣誉证书。

2.区级或以上学科基地证书或文件。

3.区级及以上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

B4

示范

引领

(15分)

C6.带头开展终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研修尤其是区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与专业理论学习;校长专业发展意识强,具备教育教学价值观的引领力和课程、教学的领导力。近5年,承担过区级及以上学校现场经验交流或示范观摩活动,或承担过区级及以上主题发言或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C7.教师队伍发展指导引领力强。学校有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及平台,有激励性制度。

C8.推进信息化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有效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建设“智慧校园”,积极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并发挥作用,成效好。

C9.教育科研示范引领力强。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区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结题;获区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著作,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1. 1.承担过区级及以上现场经验交流   或   示范观摩活动,或承担过区级及   以   以上主题发言或专题讲座或学术   报   报告2分。

2. 2.主持国家、省、市、区立项课题的   分别为得4、3、2、1分,参与立   项   项课题或属子课题的相应减半。

3. 3.在国家、省、市、区级正规刊物上   发表论文的分别得4、3、2、1分。

4. 4.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奖项   的分别得4、3、2、1分。

5. 5.积极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   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等   并发挥作用,成效好1分。

1.区级及以上现场经验交流的佐证材料。

2.立项证书复印件,中期检查结论    果    结题证书复印件。

3.  3.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管理  研     研究论文等证书

4.  4.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5.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等的佐证材料。

A2

专业

能力

(45分)

B5

党建

引领

(2分)

C10.全面提升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实行党建引领,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

C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

常态化落实党建工作2分。

1.学校党建工作计划总结。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或

相关制度。

B6

战略

规划

(2分)

C12.学校追求卓越发展或高品质发展或特色发展的目标体系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能逐步实现,并获得师生认同、政府支持、社会赞成。制定学校发展的近期规划及中长期战略,制定配套的近期具体行动计划(方案),并落实到学校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1.有学校发展规划1分。

2.规划有落实到学校工作计划

1分。

1.学校发展规划书。

2.配套的近期具体行动计划

(方案)。

B7

制度

建设

(3分)

C13.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以学校章程建设为统领,理顺和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权分工明确的学校各级组织机构,修订并完善各类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学校制度化建设水平走在同类学校前列。

  1.学校章程1分。

2.规章制度完善2分。

1.学校章程。

2.学校规章制度。

B8

管理

科学

(4分)

C14.教育教学后勤等各项管理秩序稳定高效,有学校决策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机制、学生家长委员会制度、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

C15.办学行为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做好课后服务。

C16.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积极打造“平安校园”。

1.管理规范2分。

2.办学行为规范2分。

1.学校管理制度。

2.教代会、家委会等资料。

3.“双减”佐证材料。

4.安全工作资料。

B9

队伍

建设

(10分)

C17.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好。学校没有出现重大师德失范行为,教师违纪违法率为零。

C18.教师专业发展水平高,在各类竞赛中获奖。

C19.建立长效教师培训机制,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载体,保障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公用经费5%用于教师培训,并不断提高。

1.无出现师德失范、无出现教师违纪违法的得1分,否则0分。

2.教师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得4、3、2、1分。区级一等奖以下的不计分。

3.培训经费占比公用经费达到5%得1分。

1   1.教师违纪犯法率为零的佐证材    材    料。

2.  2.获奖证书取最高层次1项。

3.培训经费支出占比的佐证材料。

A2

专业

能力

45分

C20.教师绩效评价制度科学合理,教师发展动力活力足;注重校本培训,打造学校名师和骨干教师队伍。学校涌现出省、市、区级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各级各类名师、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比例不断增加。注重打造优秀教师团队,具有一定数量的区级及以上先进优秀或示范学科组(级组)或其他团队。

C21.支持教师轮岗交流。

C22.维护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关爱教师身心健康。

    1.教师评为省、市、区级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得3、2、1分。

2.区级及以上优秀或示范学科组(级组)1分。

    1.学科带头人证书取最高层次1项    项。

2.优秀或示范学科组 (级组)证书取最高层次1项。

B10

德育

推进

(4分)

C23.建立健全理念先进、运作有效、富有特色、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大德育工作体系,为共青团、少先队、学生社团、班集体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活动时间。

C24.改进德育方法,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加强学科德育渗透,强化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创新、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德育活动或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表扬或奖励。

C25.创新建设德育工作队伍,形成骨干、优秀和名班主任人才梯队。

1.推进德育课程建设有方案2分。

2.德育创新、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德育活动或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2分。

1.德育课程建设方案。

2.德育活动或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B11

课程

建设

(5分)

C26.构建高质量的学校课程体系,有效统筹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形成特色鲜明、体系合理、有效落实学生核心素养的学校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C27.加强科学实验探究、社会综合实践以及劳动教育课程建设,不挤占劳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C28.开发丰富的特色课程资源。注重将优秀中华传统文化及本土优秀传统等资源纳入到课程开发资源中。学校特色课程建设有影响力,获得区级及以上推广。

1.落实国家课程2分。

2.有学校特色课程3分。

1.学校课程表。

  2.学校特色课程建设获区级及以上推广的佐证 材料。

B12

教学

改革

(5分)

C29.构建一流的学校教学环境,激发教师研究教学和热爱教学的动力,教学管理科学并能保障和调动教师安心教学的积极性。

C30.构建科学的课堂教学改革模式,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较为成熟的课堂改革模式,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表扬奖励。

C31.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所任职学校的教学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总体教学质量水平或进步水平在同类学校走在前列。

    1.课堂教学改革模式获得区级及以    上肯定、推广和表扬奖励2分。

2.总体教学质量水平或进步水平在同类学校走在前列3分。

1.教学改革模式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表扬的佐证材料。

2.教学质量水平或进步水平在同类学校走在前列的佐证材料。

A2

专业

能力

(45分)

 B13

科学

评价

(2分)

C32.建立完善学业成绩与学生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构建学校、家长、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状况,有效监控学生发展质量。

C33.建立学生学习指导机制。创新学生学习指导方法,加强对超常儿童、学习困难儿童等特殊学生的学习指导。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分。

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B14

文化

育人

(5分)

C3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打造优美校园环境,实现环境育人,校园文化得到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认同,并内化为行为方式。

C35.推进学校特色建设。有创建规划、创建行动以及创建成果,有区级及以上影响力的特色品牌项目,具有较为成熟的、上升到学校整体层面的学校特色,积极努力打造特色学校,经验做法得到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表扬奖励。

1.校园文化得到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认同2分。

2.推进学校特色建设得到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表扬奖励3分。

学校特色建设得到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表扬奖励的佐证材料。

B15

资源

整合

(3分)

C36.重视资源整合,注重与区域内外的名校协同合作、与上下学段之间的学校沟通衔接、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积极建设学校发展共同体或学校联盟或学校集团,资源共享,发挥龙头示范辐射作用,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或表扬奖励。

C37.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学习国际先进课程,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学生国际化素养,在上述各方面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或表扬奖励。

与区域内外的名校协同合作、与上下学段之间的学校沟通衔接、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积极建设学校发展共同体或学校联盟或学校集团3分。

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或表扬奖励的佐证材料。

A3

教育

业绩

(15分)

B16

学校教学质量(10分)

C38.学生成绩近3年高考或中考或区抽测或校统测,视在区、镇(街道)、校同类性质情况。

学生成绩近3年高考或中考或区抽测或校统测,视在区、镇(街道)、校同类性质情况给分,满分10。

近3年学生成绩的佐证材料。

B17

学生获奖情况

(5分)

C39.近3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情况。

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得5、4、3、2分。区级一等奖以下的不计分。

近3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证书取最高层次中1项。

  【资料提交说明】: 1.全部按三级指标C1-C39的顺序提交所需材料(纸质版),注意要装订成册。如学校章程、学校制度等内容较多可独立成册上送。

  2.上送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验证并盖章。


附件2-2

  佛山市高明区名教师评价参考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说明

所需材料

A1

专业

风范

(10分)

B1

师德

精神

(5分)

C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在所任教学科领域有知名度,有区域影响力辐射力。立德树人,倾心教学。教学工作学生满意度高,同行认同度高,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每次1分,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奖项每项0.5分,满分5分。

荣誉证书。

B2

专业

品格

(5分)

C2.心理素质稳定良好,人格健康并具有魅力。熟悉心理健康学科知识,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主动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学生指导等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参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规划、学生指导等工作。

C3.具有良好的品格修养,重视德育工作,善于将德育融入渗透到日常教学中。所任教学科班级气氛和谐,快乐阳光。

C4.善于打造教学特色,凝练教学风格,形成较为稳定的教学专业特色和风格,在区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

    1.持有心理健康教育A、B证书的分    分别给2、1分。

2.学校提供综合性评价材料(包括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参与教科研情况、团队合作情况等),满分3分。

 1.心理健康教育证书。

2  2.提供的综合性评价佐证材料。

A2

专业

知识

(20分)

B3

学科

水平

(15分)

C5.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基本思想及专业知识,全面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学科教学水平位居区级及以上前列,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教学质量奖励。

C6.掌握较为整体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学科视野开阔,在学科衔接、学科综合、学科合作中具有骨干示范作用,担任区级及以上中心备课组(或备考小组)成员、兼职教研员或学科委员会理事。

1.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教学质量奖励5分。

2.担任区级或以上中心备课组(或备考小组)成员5分。

3.担任兼职教研员或区学科委员会理事5分。

1.获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质量奖励的佐证材料。

  2.区级或以上中心备课组(或备考小组)成员证书。

    3.担任兼职教研员或区学科委员会理事的佐证材料。

B4

信息

素养

(5分)

C7.善于将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到教学中,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并发挥作用,成效好。

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并发挥作用,每个1分,视效果情况满分5分。

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等佐证材料。

A3

专业

能力

(40分)

B5

教学

技能

(10分)

C8.教学技能精湛,教学风格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和独特的魅力,形成系统成熟的模式,有较大区域影响力。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观摩课反响好,获得区级及以上课堂比赛或教学比赛或基本功比赛或教学设计等奖励。

1.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观摩课

3分。

2.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3、2、1项的各得7、5、4分,市级或区级一等奖3、2、1项各得5、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对应得3、2、1分,省级二级奖等同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等同市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等同区级一等奖。

    1.区级及以上公开观摩课佐证材料。

2.个人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B6

课程开发与课堂改革

(5分)

C9.全面掌握所教学科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善于开发学科校本课程,编撰校本学科教材,应用推广面广,开设专题讲座,并获得区级及以上课程开发推广应用、肯定认可和表扬奖励。

C10.具有较强的课堂改革意识和精神,勇于改变传统课堂模式,推进以生为本的现代课堂改革。

C11.善于探索课堂新型教与学方式,构建课堂改革模式,成效好,影响大。课堂改革模式或经验做法得到区级及以上肯定、推广和应用。

1.参与课程开发编撰与课堂改革2分。

2.开设专题讲座:区、镇(街道)、校每场3、2、1分,满分3分。

1.  1.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编撰与课堂改革佐证材料。

2   2.开设专题讲座佐证材料。

B7

教学

业绩

(25分)

C12.所教学科学生学业整体成绩或进步水平在区级及以上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C13.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善于因材施教,针对学科拔尖创新学生、学习问题学生或其他类别学生,开展个别化教学指导、辅导,效果好。学习问题学生或学业成绩表现不好学生学习进步率高。培养拔尖创新学生和优秀学生成果突出,指导的学生在区级及以上学科各类比赛中多次获奖。

1.学生成绩:近3年高考或中考或区抽测或校统测,视在区、镇(街道)、校同类性质情况给分,满分18分;

2.近3年学生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2、1项的各7、5、4分,市级或区一等奖3、2、1项的各5、3、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对应得3、2、1分,省级二级奖等同市级一等奖、省级三等奖等同市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等同区级一等奖。

1.学生成绩佐证材料。

2.学生竞赛获奖证书。

A4

专业

自觉

(30分)

B8

终身

学习

(2分)

C14.积极参加各级教育系统举办的学科专题培训,不断学习钻研有关教学理论和方法。

C15.积极参加学历进修,提升学历层次。

1.继续教育达标1分,一年达标得 0.3,二年达标得0.6,三年达标得1分。

2.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各项培训

1分。

1.继续教育达标佐证材料。

2.参加区组织的各项培训佐证材    料。

B9

引领

示范

(12分)

C16.不断成为专家型教师,是区域内的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名师。具有优秀的团队协作精神,在校内外科组学科建设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个人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程度高。善于组建或打造优秀教学团队,所带学科组或备课组或其他教学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表扬和奖励。主持各类名师或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工作室。

C17.师徒结对,培养先进。具有丰富的指导培养年轻教师成长经验,指导、培养年轻教师贡献突出。指导年轻教师在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各种比赛中获奖,或承担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公开观摩课或工作现场观摩、或经验介绍、或讲座报告。

1.担任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名师5分。

2.所带学科组或备课组或其他教学团队获得区级及以上肯定、表扬和奖励,主持各类名师或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工作室5分。

3.指导帮扶培养年轻教师成长2分。

1.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名师证书。

2.所带学科组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3.指导帮扶培养年轻教师成长的佐证材料。

B10

教学

研究

(16分)

C18.持续深入开展问题导向的教学研究,所取得成果能成功运用于教学实践,推动学科教学质量有效提升。近5年,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区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参与排名前三),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教育科研成果奖。

C19.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近5年,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

1.课题:主持国家、省立项课题2、1项各8、6分;主持市立项课题2、1项各6、4分;主持区立项课题2、1项各4、2分;参与立项课题或属子课题相应减半。

2.论文发表:国家、省3、2、1篇各8、6、4分;获奖:国家一、二等或省一等奖3、2、1篇各8、6、4分,市、区一等奖或省二等奖4、3、2篇各8、6、4分。满分8分。

1.立项证书复印件,中期检查结论、结题证书复印件。

2.区级及以上奖励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证书。

  【资料提交说明】: 1.全部按三级指标C1-C19的顺序提交所需材料(纸质版),注意要装订成册。  

  2.上送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验证并盖章。


附件2-3

  佛山市高明区名班主任评价参考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说明

所需材料

A1

专业

风范

(10分)

B1

师德精神

(5分)

C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在所任教学科领域有知名度,有区域影响力辐射力。立德树人,倾心教学。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高,同行认同度高。近5年,获得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每次1分,获得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奖项每次0.5分,满分5分。

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

B2

专业品格

(5分)

C2.具备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取得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及以上。加强心理教育培训,得到行业认可的心理咨询证书。在日常班级管理工作中,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主动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心理咨询、生涯规划、学生指导等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参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规划、学生指导等工作。

C3.具有良好的品格修养,重视德育工作,善于将德育融入渗透到日常教学中。所任教学科班级气氛和谐,快乐阳光。

C4.班主任工作专业意识强,自觉开展专业反思,善于总结凝练,形成较为稳定的班主任专业特色风格,在区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

1. 持有心理健康教育A、B证 分别给2、1分。

2. 学校提供班主任综合性评价材料(包括班级工作落实、班会课、德育课程推进、学困生帮扶、家校联系、社会实践情况等工作常规),满分3分。

1. 心理健康教育证书。

2.提供班主任综合性评价佐证材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说明

所需材料

A2

专业

知识

(20分)

B3

实践

创新

(15分)

C5.系统掌握教育学和德育原理,班主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扎实,班主任理论修养水平较高,并能将理论科学运用到学生教育和班集体建设与管理之中。所担任的班级学科成绩位居区级及以上前列,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教学质量奖励。

C6.具备班主任多样角色实践知识和技能,胜任多样角色需要,能成为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学生的人生导师。

C7.开展主题化、序列化、个性化的班会等德育活动的技能水平高,开发多样丰富德育资源的能力强,善于将德育资源转化为德育课程建设。

C8.德育改革,微观创新。不断改革德育方式方法,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积极创新班集体管理、手段和途径,善于开展班集体工作的微观创新。班集体工作改革创新具有典型成功案例,在区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在学科衔接、学科综合、学科合作中具有骨干示范作用,担任区级及以上中心备课组(或备考小组)成员、兼职教研员或学科委员会理事。

1.班级学科成绩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教学质量奖励,1次1分,满分5分。

2.积极参与德育课程建设,所担任的班级有特色的德育课程5分。

3.担任区级心理健康中心教研组成员或担任区中小学德育委员会理事5分。

1.提供班级学科成绩 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学科教学质量奖励的佐证材料。

2.所担任的班级有特色的德育课程的佐证材料。

3.担任区级心理健康中心 教研组成员或担任区中小学德育委员会理事。

B4

信息

素养

(5分)

C9.具备现代信息技术常识和能力,善于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到班集体工作中,搭建博客、 微信群等多元丰富的班级信息化沟通和传播的平台载体。

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等并发挥作用,每个1分,视效果情况满分5分。

开通个人网站、博客、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网络学习空间等并发挥作用的佐证材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说明

所需材料

A3

专业

能力

(40分)

B5

学生

工作

能力

(20分)

C10.面向全体,公平公正,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发展。在指导拔尖创新学生、转化后进学生或有问题学生、培育优秀班集体等方面成效显著。

C11.善于指导学生进行个人发展或生涯发展规划,所带班级学生自主管理水平高。心理辅导技能熟练,学生保持乐观向上。

C12.善于关心关怀学生冷暖,具有服务学生精神。勤于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思想谈话方法好、频度高、有效性强。

C13.善于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多元化学生评价工具、手段和途径,重视发展性、过程性评价,激发学生潜能。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人数多。

1. 获得学校文明班级(含月文明班)等荣誉称号,每次1分,满分15分。

2.学生获奖:区级一等奖或市以上获奖,每获奖1次1分,满分5分。

1.获得学校文明班级(含 月文明班)等荣誉称号的佐证材料。

2.学生获奖:区级一等奖或市以上获奖证书。

B6

班级

建设

能力

(10分)

C14.具有较好的班级发展规划目标、班级管理运作机制和高超的班级领导艺术,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级建设和管理有特色、有成效,形成凝聚力强的优秀集体。

C15.班风优良,和谐上进。所带班集体班风、学风优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人际关系和谐、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班集体精神、班级文化、班级特色形成,对学生有吸引力和感召力。

C16.业绩突出,影响面大。所带班集体能有效影响学生所在年级乃至学校的学风,特色班级在校内外有影响力,获得镇(街道)级及以上肯定、奖励和表彰。

班集体获得镇(街道)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国家、省、市、区、镇、校分别给10、8、6、4、2、1分。

班集体获得镇(街道)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B7

组织活

动能力

(5分)

C17.重视活动育人,善于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获得学生和家长肯定好评。

C18.营造班级民主风气,调动学生自主发展的积极性,打造学生自主发展的各类平台,松手放绑给学生自主管理,学生对班集体的发展和管理的参与度。

学生和家长好评度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

提供问卷调查结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B8

协作

创新

能力

(5分)

C19.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与各学科老师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工作。

C20.善于与家长沟通,与家长联系密切。善于建立常态化的家长联系沟通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家访活动,创新家长会等沟通协调方式,形成德育合力。

C21.善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引进社会人士,创新校外德育导师方式,利用校外资源,创新德育基地阵地。

问卷调查,学生和家长好评度95%得5分,90%得4分、85%得3分。

提供问卷调查结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资料提交说明】: 1.全部按三级指标C1-C27的顺序提交所需材料(纸质版),注意要装订成册。      2.上送材料须经所在单位验证并盖章。


附件3-1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纪律要求

  在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期间,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进行,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

  (一)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要求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本期及下一期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的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等相关责任。

  (二)严禁申报人员向遴选专家及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安排宴请、贿评、说情打招呼、拉票、干扰评选等,凡出现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期及下一期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的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所成立的资格审核组,对参评人员的遴选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在审核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不坚持推荐条件,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评选纪律

  (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三名人才"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成员和评选专家组成员,不得接受参评人员(或参评人员委托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安排的宴请,违者取消其遴选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三名人才”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成员、评选专家组成员、监督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其本人或亲属参评职称时,应回避或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评选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活动、谋取利益的人员,取消其评选工作资格。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推荐小组成员和评选专家组成员,应认真审阅参评人员的各项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对参评人员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参评人员的材料和评委会的评议结果,不得为参评人员游说、拉票、通风报信,不得打击压制参评人员。遴选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与参评人员接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实行责任追究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要坚持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有关部门、评选推荐组织和经办人员在基础教育“三名人才”申报、推荐、评选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因徇私或把关不严而发生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行全程监督

  在推荐和评选认定工作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设“三名人才”推荐和评选认定工作监督岗,推选教职员工对各推荐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严格程序,除了严格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准确把握工作进度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推荐工作阳光、公平、公正。

  附件3-2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人员纪律承诺书

  本人,现在 (单位全称)工作,现参加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将本着对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并作以下承诺: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遴选原则。

  2.不接受申报人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参与申报人安排的任何吃请。

  3.不向外泄露评选专家组成员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4.不对外接受有关评选情况的查询。

  5.不向外透露相关专家评选工作的内容。

  6.在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及保密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与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有关的事宜。

  7.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责任追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有权立即停止本人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撤销本人工作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3

  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评选专家纪律承诺书

  本人,参加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将本着对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并作以下承诺:

  1.不接受申报人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参与申报人安排的任何吃请。

  2.不向外泄露评选专家组成员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3.不对外接受有关评选情况的查询。

  4.不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评定工作的情况。

  5.评选专家组成员,无论担任何种行政领导职务,都是评选专家组普通一员,评选中不进行行政干预。

  6.不放宽标准。认真履行评委职责,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评选原则。

  7.自觉接受监督,如本人违反评选工作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有权责令本人立即停止参加评选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撤销本人评选资格。

  8.如有失信,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政策解读: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基础教育“三名人才”评选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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