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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6 信息来源:高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因工作所需,现对内设机构名称调整如下: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出国(境)人员报批等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和妇女等工作。

  (二)改革发展股。负责研究提出区属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等工作。

  (三)财审预算股。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编制年初预算进行指导和审核,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编制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督、检查和评价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

  (四)资产管理股。督导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政策;指导协调区属国有企业的破产、兼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关停等工作。负责所监管区属国有企业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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