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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7 信息来源:高明区审计局

  区审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288567  0757-88289973)

  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法规审理股(联系电话:0757-88282557  0757-88289951)

  负责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指南。审理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审计统计工作,督办管理审计项目进度。对审计成果进行综合利用。

  (三)整改监督股(联系电话:0757-88220031)

  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牵头起草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统筹审计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联系电话:0757-88220093  0757-88289965)

  组织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五)财政审计股(联系电话:0757-88282559  0757-88289969)

  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组织审计全区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区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0757-88285481  0757-88289970)

  组织审计区直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直相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体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七)固定资产投资和企业审计股(0757-88281265  0757-88289967)

  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建设项目、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区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项目稽察。组织审计区对口支援重大项目和资金。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及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承担有关专项境外审计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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