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龄津贴生存认证时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从2024年4月起,我区高龄津贴生存认证时间调整为全年均可认证,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每年必须至少认证一次,多次办理认证的,以最后办理月份为准,期满12个月未重新认证的将会暂停发放待遇,需重新认证核准后再予以补发。认证方式可选择高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粤省事、村(居)委会等3种途径之一进行认证,具体如下:

  一、高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认证。使用微信进入“高明通”小程序点击〔高明养老〕进入“高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登记老人基本信息,实时拍摄老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提交到后台审核(允许本人办理或亲属代办,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粤省事”认证。区民政局、区社保局自2022年起实现高龄津贴及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结果共享互认,领取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及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老人,使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养老资格认证(允许本人办理或亲属代办,操作指引见附件2),即视同已办理本年度高龄津贴生存认证。

  三、村(居)委会认证。市民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户籍所属村(社区)办理认证手续。

请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将本通知下发至辖区内各村(社区),并切实加强宣传和指引工作,共同做好我区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工作。


  附件:

  1.高明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生存认证操作指引.pdf

  2.粤省事养老资格认证操作指引.jpg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梁永聪,电话:886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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