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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31 信息来源:高明区财政局

    高明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联系电话:0757-88635557)

  负责组织协调本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本中心文秘、保密及档案管理;负责管理本中心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负责本中心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本中心内务管理、对外联络与协调等工作;负责本中心信息化规划、建设与实施工作。

  (二)支付部。(联系电话:0757-88630980)

  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审核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汇总并及时向区财政局有关股室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管理财政资金各种支付凭证。负责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和公务卡结算业务。

  (三)核算一、二部。(联系电话:88632022)

  负责本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规范会计核算流程,完善报账规程;按照财政部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册,对本级预算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集中会计核算;编报各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报告并分析其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配合各集中核算单位、上级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随时提供数据咨询、业务查询和财务报告说明;做好各类会计资料的整理和装订,年终移交各集中核算单位归档。

  (四)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757-88630362)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负责资产配置、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对本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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