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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0 信息来源: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中心会务、文秘、电子政务、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学习培训、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大厅窗口人员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绩效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联点挂钩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统筹协调工作。协助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政务协调股。负责中心办事大厅业务管理,各部门事项进驻协调、综合服务窗口培训和建设工作。负责协助跟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具体事务。协调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层级审批服务工作。参与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批服务便民化、网上办事大厅等“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协助推进政务服务考评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知识宣传教育。

(三)服务督办股。负责优化企业服务及企业审批代办服务。负责跟进项目联合验收相关工作。负责对区镇两级服务大厅服务规范的监督工作,对进驻单位审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协助跟踪、督办对区镇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四)基础信息股。负责指导镇(街道)、村(居)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平台体系、行政审批电子化等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及运行维护相关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便民办事自助服务终端建设管理。负责区政府12345行政服务热线、“区长直通车”等平台日常运行、监管,配合市政府12345行政服务热线、“市长直通车”等平台实施改善提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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