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佛山市高明区京柏城商业有限公司等144家单位确定为我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其中,佛山市高明区大家好房地产有限公司(盈信广场)等8家单位为我区2023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见附件2)。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附件:1.高明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144家).doc
佛山市高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