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治超办〔2019 〕10号)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排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明区2021年货运源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源头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治超办〔2019 〕10号)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排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高明区2021年货运源头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