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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等,现就举行《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就《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

  三、听证地点: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五楼会议室(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类别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听证主持人

叶启全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副局长


听证陈述人

黎曙光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副局长


听证陈述人

黄小斌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股长


听证陈述人

成礼彬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办事员


听证监察人

冼志敏

高明区纪委派驻区住建水利局纪检组副组长


听证书记员

骆高洁

佛山市非常速记服务有限公司


听证参加人

黄日文

区人大代表、荷城街道中山社区书记、主任


听证参加人

周维兴

区政协专职常委、区政协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


听证参加人

王汉彬

区人大代表、荷城街道人社局一级科员


听证参加人

欧阳巧玲

佛山市高明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听证参加人

谭大勇

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听证参加人

曾武军

区国资局办事员


听证参加人

刘绍强

荷城街道办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科员


听证参加人

李杰荣

杨和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事员


听证参加人

林福华

明城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事员


听证参加人

李美莲

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事员


听证参加人

区丽莹

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听证参加人

徐娜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李月莲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李爱兰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陈可儿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陈永良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黄志明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何健华

市民代表


听证参加人

李福南

市民代表


  欢迎各大新闻媒体及热心市民参与旁听!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听证稿)(见附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一)电子邮箱:gmzhufang@2008.sina.com。

  (二)电话:0757-88880821,0757-88635873。

  (三)邮寄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邮编528500)。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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