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特镇办〔2019〕8号
关于高明区2019年市级特色小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公示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特色小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发改区域〔2017〕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市级特色小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欢迎来电、来函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757-88689923。
附件:高明区2019年市级特色小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佛山市高明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