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
招录合同制职工考试公告
现将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录合同制职工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试流程
(一)面谈初试:
1. 面谈初试对象
在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公开招录合同制职工人员考试中,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列为面谈初试的考试对象。通过面谈初试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谈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考试方式
面谈初试采取辩论方式进行,10人一组对辩论题目进行辩论,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每组进入面试的名单按每组实际参加面谈初试的考生人数的20%的名额(不足1人按1人计算)来确定。
3.时间及地点
(1)集中时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8:30
面谈时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
考生在集中时间前15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报到。各考生须于指定集中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按弃权处理。到达候考室后请按分组指示就座。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按次序到达面谈室进行面谈初试。
(2)地点:明城镇人民政府主楼101会议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二)面试:
1.考试对象
通过面谈初试的考生。
2.考试方式
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3. 时间及地点
(1)集中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
面试时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考生在集中时间前15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报到。各考生须于指定集中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按弃权处理。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按次序到达考室进行面试。
(2)地点:明城镇人民政府主楼101会议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携带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组织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8831228。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