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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出击 消除安全隐患

  高明开展电梯事故隐患专项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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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对小区内电梯进行安全检查。/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嘉懿报道:为吸取外省安全事故教训,防范电梯事故发生,近日,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电梯事故隐患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压实使用、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日前,高明区召开深入推进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参会的电梯维保单位在近期开展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

  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对电梯部件增强维护保养,增加反绳轮、导轨、限速器、安全钳等维保项目;开展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实验,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同时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改,协助电梯使用管理人进行电梯隐患自查自纠并填报相关信息。

  今年6月到10月,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了电梯监督抽查工作,抽查范围涵盖区内四个镇(街道),涉及电梯使用单位142家,电梯数量562台,其中包括曳引驱动电梯532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30台。

  检查发现,曳引驱动电梯主要存在的不合规项目为轿厢紧急照明失效、紧急报警装置失效、底坑缓冲器老化、破损等。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不合规项目则集中在梳齿板保护开关失效,以及检修盖板电气安全装置失效等。

  针对电梯抽查发现的问题,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有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电梯使用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电梯复检78台,2台电梯已申请完成报废手续。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加大电梯宣传培训力度,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将电梯安全知识普及到居民生活,培养居民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调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电梯安全防范自觉性;区镇(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监督抽查进行认真总结,严格落实不合格电梯的整改跟踪,不断深化抽查和监管的紧密结合,始终做到主动出击,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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