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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出台高企培育三年方案(2021-2023年),加速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

  首次通过认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牛鼻子”。近日,高明区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下称《方案》),推动全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存量保持快速增长。

  在延续以往奖励方案的基础上,《方案》加大扶持力度,新增了区外引进以及平台引培等4项补助资金,其中首次通过认定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方案》 提出,到2023年底,在全区建立不少于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储备。

  近年来,高明加大高企培育力度,厚植发展新动能,目前全区高企存量达217家。高明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区高企存量翻一番,加速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

  扶持力度加大

  首次通过认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根据《方案》,在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力度上,高明将继续提供优厚的资金扶持。

  一是继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力度。对当年成功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财政补助5万元; 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并被省科技厅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区级财政补助3万元;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是加大对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获评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当年度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给予奖励。

  三是加大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至高明区,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区外(佛山市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对完成整体搬迁落户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佛山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在原属地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的企业,按照高明区对应的申报条件给予补助。

  在引培、招引方面,高明将把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孵化平台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进的有效载体。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创新孵化平台同一年度(按自然年计)在孵企业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引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高明区的,按照3万元/家给予创新孵化平台奖励,单个创新孵化平台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高明区具有合法资质、与高明区各级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产业平台,在协议期间引入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高明区的,按照3万元/家给予平台奖励,单个平台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方案》指出,到2023年底,要建立起全区不少于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组成的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落实专人专责、联企挂钩、问题导向、精准培育、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此外,企业依据方案获得区级财政承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扶持奖励资金2年内(以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迁出高明区的,需全额退还已获得的区级财政承担的扶持奖励资金。

  创新管理机制

  依托平台强化引培力度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将遵循企业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成果转化,完善财务管理,建立创新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向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在行动中,各镇(街道)和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区发改、经科、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实现精准发力、精准扶持、精心培育。

  《方案》指出,高明将依托平台强化引培力度。一是加强“三院一中心”建设,打造区域一流科技创新集聚区,努力在高明区建立专业化的高端研发平台,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产业)。二是推进“一镇一园”专精特新产业园建设。依托中南高科·高明智汇城、平谦现代智造产业基地、万洋空港众创城等产业平台,争取在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小微创新企业方面取得突破。

  同时,还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挖掘培育,扩充高新技术企业储备库,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进行精准培育:将强化招商引资导向,重点瞄准东莞、深圳等地溢出资源,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将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列入招商引资考核目标责任体系,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在招商过程中优先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或规上高新技术企业。

  在组织保障方面,《方案》 明确,高明区将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规模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沟通协调、计划制订等工作。

  在资金支持方面,《方案》 指出,2021年到2023年,高明区将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专项经费,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由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金融工作局)编制经费计划,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采用事后补助的形式向扶持对象发放。

  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纳入了高明区绩效考核体系。各镇(街道)、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强化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文/佛山日报记者刘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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