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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

  4村居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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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明城镇石塘村的村民公园。近年来,石塘村不断建设并完善法治宣传阵地。/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 通讯员曾俊瑶报道:记者昨日获悉,2021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布,高明区小洞村、明阳村、石塘村以及明湖社区上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

  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内,显眼的地方都建起了法治宣传阵地,村务公开栏也张贴了宣传单张,民主法治氛围十分浓厚。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小洞村、明阳村、石塘村和明湖社区严格依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指标,建设并完善法治宣传阵地、普法宣传挂图、村务公开栏。

  高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高明区以严格准入、动态管理、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在本次4个村(社区)入围省级名单的基础上,高明区将持续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接下来,高明区将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培育一批普法骨干,使其成为社区普法中坚力量,并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工作过硬的纠纷调处队伍,促进社区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基层法治宣传活动将继续深入各村(社区),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开展特色精准普法活动,并结合各地改建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针对青少年和老年人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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