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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100%提前介入

  佛山日报讯 记者冯慧雯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重点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宗16人,提起公诉2件29人,摸排涉黑恶线索6条,其中保护伞线索3条。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惩腐打伞、源头治理、舆论宣传等方面全面发力,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年,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引导取证常态化,做到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成功对陈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陈某某等16人涉黑专案(即“4·19”涉黑专案)提起公诉。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该院探索建立公检法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追诉漏罪漏犯职能,共不批准逮捕5人,占审结人数的28.5%; 对于漏罪漏犯,依法追捕2人;对于取证违法不规范的案件,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

  在惩腐打伞方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的要求,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今年,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涉黑恶线索6条,其中在办理“4·19”专案中发现“保护伞”线索3条,以上线索均已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该院还注重深挖犯罪根源,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今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份,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类检察建议1份。

  此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根据高明区“5+1”挂钩督导模式,该院先后6次到挂钩督导镇街和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在排查行业治理方面,根据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针对个案处理解决和类型问题整理预防以及“三书一函”等方面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舆论宣传方面,该院落实“三同步”要求,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结合检察工作,自编自导自演微视频《碰瓷·末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中小学校、社区农村等人流集中地段设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和公益讲堂共5场,派发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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