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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初步形成养犬管理工作机制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系列文件

  佛山日报讯 记者刘嶒报道:昨日,高明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系列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雄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目前,高明区约有3万只犬只,犬只数量多且呈增长趋势,不文明养犬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自2020年5月1日《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养犬管理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高明已制定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划定了中心城区核心区、三洲片区、西安片区、富湾片区、杨梅片区、人和片区、明城片区、石塘片区、更楼片区、白石片区、新圩片区、合水片区12个片区为高明区适用《条例》所称城市市区范围,并于8月27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

  区城管执法局还与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成立高明区杨和镇犬只留检所,于5月1日对外启用并作为线下备案点。留检所坐落在杨和镇,面积约25亩(暂为五区最大的犬只留检所),租期为30年。该场所设有接待区、接收区、隔离区、犬舍区、活动训练区、免费领养区、宣教区以及办公生活区八大功能区,可同时容纳300多只犬只,解决了犬只走失、流浪犬只的归宿问题。

  此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还通过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多措并举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区城管、公安、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六个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初步形成养犬管理工作机制。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预下达我区2020年8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等文件。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汪晨亭挂任高明区副区长,任命刘继龙为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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