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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组织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开展劝导教育 规范养犬行为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谢文骏报道:昨晚,高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城管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核心区世纪广场、荷城广场、秀丽河公园、明湖公园等公园广场以及人员活动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针对不牵犬绳、不戴嘴套、不即时清理粪便三类行为开展检查,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线上养犬备案如何开展?”“养犬备案可以提前准备哪些申报资料?”昨晚,区城管执法部门在世纪广场设置了法律法规咨询台,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与养犬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线上开展养犬备案的流程,工作人员、志愿者逐一解答市民的疑问。

  “下次遛狗时要记得带一个嘴套,万一狗狗不小心咬到人就麻烦了。”市民孟先生在遛狗前没有为犬只戴上嘴套,城管执法人员看到后马上上前劝导,孟先生当场表示将配合改正。昨晚的检查中,城管执法人员以劝导教育为主,对于劝导后能够主动配合改正的养犬人不予行政处罚。

  前段时间,高明区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划定了“城市市区范围”,辖区市民在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条例规定的27种烈性犬,否则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每只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二千元罚款。

  此外,根据条例,市民在城市市区内携带犬只外出须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领犬只,还应携带已免疫证明或为犬只佩戴相应犬牌,并帮助犬只佩戴好口嚼嘴套等防护器具,或将犬只装入笼中。养犬人在携带犬只出行时须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有效制止犬只攻击行为并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将对养犬人依法予以处罚。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田建寅表示,随着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区内养犬人数不断增加,不文明养犬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需要加强规范养犬行为。昨晚的行动中,区城管执法局共派出了四个执法组,分头在人员活动密集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劝导,行动得到了市民的配合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后,城管执法人员将持续在市民遛狗集中时间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对违反条例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及处罚,通过规范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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