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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推进农村监督组织建设

  首批4个村级纪委揭牌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明纪宣报道:昨日,区纪委监委为荷城街道罗西村、杨和镇石水村、明城镇崇步村、更合镇宅布村举行村级纪委揭牌仪式,为全区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工作迈出坚实一步。

  农村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第一线,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明区通过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以及建立村(居)廉洁监察员机制,建立健全了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但从案情查处情况来看,全区村级权力监督制约仍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干部滥用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现象还时有发生。

  为破解当前村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群众监督弱”“监督力量散”等难题,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部署,今年6月,高明区纪委监委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一体推进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实施细则》,计划在明年6月前实现77个村(社区)纪委全覆盖。昨日揭牌的,便是首批4条行政村。

  新成立的村级纪委,其工作人员与村(社区)党组织的委员会同步选举产生,任期和村(社区)党组织的委员会相同。村(社区)纪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可以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记者了解到,作为专职监督机构的村级纪委,被赋予了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和协助调查权。区纪委围绕“怎么监督”,为村纪委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基层监督组织“一体化”履职清单》,列出40项具体职责,明确村纪委的职责事项、履职要求、工作频率、工作方法等,为农村基层监督组织成员“对单履职”,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围绕“监督得怎么样”,区纪委对农村基层监督组织实施层级考核,为农村基层监督组织成员制定了7个考核指标、17个考点,重点考核规范化建设、日常履职、监督实效及综合评议等方面,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评奖评优、连任续聘、财政发放的工资、补贴或绩效考核奖等挂钩,促进考核结果的效果转化。

  区纪委常委曾永利表示,希望通过做好村级监督的“加法”运算,发挥基层治理“乘法”效应,有效管住农村基层干部乱用、滥用权力行为,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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