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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明新市民和出租屋屋主朋友的一封信

致高明新市民和出租屋屋主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高明新市民、各位出租屋屋主朋友:

基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形势,广东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佛山市、高明区正实施严格管控措施,为了保护公众和您的健康,请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尽量减少外出,尽量停止所有集会活动。

二、如必要外出,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自觉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的交谈。

三、主动谢绝疫区亲友来访,如身边有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友,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和村(居)委会登记。

四、近期从疫情发生地返(抵)高明的新市民,请记录您来佛山高明的时间、车次(车牌、航班号)、座位号。1月23日前返(抵)高明的,请自觉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观察14天,不外出及探访亲友,并密切留意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1月23日(含23日)之后返(抵)高明的,请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

五、如果返(抵)高明后14天内没有发热及呼吸道相关症状,那么您和您的家人有很大的概率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仍然要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六、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了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及时采取措施:
(一)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救治医院就医。
(二)就医时尽量避免搭乘拥挤的公共汽车,搭乘交通工具时尽量打开车窗进行自然通风。
(三)前往就医的途中,请您和陪同人员都佩戴口罩。如果没有口罩,在咳嗽时请用纸巾或手肘衣服捂住口鼻,避免直接用手擦拭口水、鼻涕等分泌物。
(四)到达医院后马上前往预检分诊台,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旅行经历和症状,听从医护人员指引就诊。
(五)请您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医护人员对您进行访视和医学观察。

七、各位出租屋屋主(承包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租住的人,主动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所在出租屋租客进行登记和宣传引导。对于一直没有离开高明的租客,要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叮嘱其做好防疫措施。对于在疫情发生地过年尚未返回高明的租客,劝说其暂时不要返回高明,待疫情缓解之后再返回。
(二)发现有疫情发生地返(抵)高明的人员应立即上报村(居)委会,并要求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三)守法经营,不得无故恶意退租、强制驱赶租客。只要一直在高明且无发热及呼吸道相关症状的人员,不管他们来自哪里,都和你我一样,不属于需要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各出租屋屋主或出租屋所在区域群众,不得对其采取恶意退租、强制驱赶等歧视性措施,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可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我们防的是病毒,不是我们的同胞。病毒无情,人间有爱。面对疫情,我们既要严防死守,又不必惊慌失措。让我们齐心协力,用科学和理性去应对并最终战胜疫情!


佛山市高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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