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佛山市高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6-2030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0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等有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拟就推动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6-2030年)》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听证目的

  通过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为制定2026-2030年再生资源行业发展与回收网点布局方案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决策依据。

  三、听证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及回收网点规划(2026—2030年)内容。

  四、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11名,其中再生资源回收商户5名、社区居民2名、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各1名、城管系统代表1名、生态环境系统代表1名。再生资源回收商户、社区居民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如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申请人可以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我局将采取抽签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达不到限定人数,我局将采取委托推荐的方式来填补空缺。其他参加人由我局发函,相关单位、组织或者所在单位推荐后由我局邀请。

  申请听证参加人的人数或者实际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数少于9人的,听证会延期举行。

  本次听证会旁听人不设定人数,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

  五、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报名条件

  (一)听证参加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符合听证参加人代表类型之一。

  3.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宏观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4.愿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正式产生后,将公布全体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性别等个人信息情况)。

  (二) 旁听人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2.能够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潘龙街21号(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6楼商贸流通股)。

  (三)联系方法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8881150

  (四)报名提交资料

  申请人前来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实并如实填写有关个人信息,再生资源回收商户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听证参加人员确定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2026年3月25日前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网址:www.gaoming.gov.cn)。

  听证参加人员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不得另行委托他人。

  八、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1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三楼会议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九、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市民须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语言表达能力的公民,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听证申请人经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十、其他

  如对本次听证会具体事宜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请联系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蔡先生,联系电话:88881150。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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