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明区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公示的通告


    为规范我区畜禽养殖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拟制定的《高明区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20日 
    联系电话:0757-88988521(邮箱:gmwrkzk@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保局八楼污染控制科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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