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优化我区森林树种结构,增强生物的多样性,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和森林质效,改变我区桉树单一树种过滥的局面,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经济发展。高明区人民政府拟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的规定,该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需举行听证。高明区农林渔业局作为决策建议单位,按照高明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听证会的具体组织工作。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印发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6年12月15日在高明区农林渔业局(一区)二楼会议室举行(荷城街道沧江路10号)。

  三、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5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与《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有关或者关注该管理办法的公民共8人。从不同职业、不同镇(街道)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其中包括水库集水区桉树承包经营者代表及自留山(责任山)的农村农民代表、社会团体代表、市民代表等。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生监督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林业部门领导或专家各1人,共7人。

  3、听证参加人数少于8人(即第1项和第2项申请人员合计少于8人),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还设立了旁听席5个,凡本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高明区农林渔业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或听证旁听人。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请寄至“高明区农林渔业局营林科(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邮编:528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757-88633302;网上报名请登录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网站(网址http://ny.gaomin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fsgmylk@163.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17: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将于2016年11月2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网站(网址http://ny.gaoming.gov.cn/)刊登公告,并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监察人、听证参加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佛山市高明区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听证稿)可在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网站(网址http://ny.gaoming.gov.cn/)下载。

  联系人:符国荣

  联系电话:0757-88820041

 

 

 

 

 

 

 

 

                                                                                  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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