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听证会公告-明建告〔2018〕20号

关于《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 2018年82日在我局国土板块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文昌路18号),对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成果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1、符合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主管部门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代表。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年7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872

联系人:张泓浩 联系电话:0757—886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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