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服务基本情况

整体医疗资源情况,包括:1.医疗机构数量(含不同级别医院数量和构成,不同类别医院数量和构成);2.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医务人员数(含执业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护士数、医技人员数等)

截至2016年12月30日,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4间,其中公立医院6间〔三级乙等综合医院1间(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间(区中医院),专科医院2间(新市医院、潭山医院),上级驻我区监狱医院2间〕;基层公办医疗卫生机构22间;公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间(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慢病站、计生服务站、血站);非公立医疗机构81间,其中民营医院4间;另有医务室、卫生所等20间。床位176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4.33(公办医疗机构1455张、民营医院310张),执业(助理)医师1063人,注册护士1163人。

本区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

2016年,我区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4441691人次,住院病人48846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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