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发布区直医院2020年第四季度医疗服务信息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医疗服务信息公布制度》、《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信息月(季)报与发布工作的通知》(佛卫〔2010〕6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高明区直属医院2020年度第四季度(10-12月)部分医疗服务信息(见附件)进行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医疗服务综合信息统计表(2020年10-12月).doc

          2.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2020年10-12月部分病种信息统计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