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服务信息公布制度》、《转发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信息月(季)报与发布工作的通知》(佛卫〔2010〕62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高明区直属医院2019年度第二季度(4-6月)部分医疗服务信息(见附件)进行发布。
特此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医疗服务综合信息统计表(2019年4-6月).doc
附件2:佛山市高明区区直医院2019年4-6月部分病种信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