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式”改革实现五大转变

  随着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叠加,高明行政审批改革将形成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链式效应,实现五大转变。 

  1.从“多窗受理”向“一窗通办”转变 

  一个项目从确定投资到建成投产,须经历投资立项、工程报建、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四大环节的行政审批。在改革前,企业办理这些环节的审批需要分别到住建、规划、环保、安监、气象、消防等部门逐一办理,存在指引不清、流程复杂、耗时较长等问题。 

  通过改革,高明区将上述四大环节涉及的23个行政部门共175项审批事项整合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为全区所有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督办、结果发送等服务,形成了涵盖四大环节的“一窗式”完整流程服务链。 

  据统计,改革前企业办理工程报建类业务须跑14个部门,至少往返28次,改革后只需跑一个窗口、往返2次。同时审批时限也得到大幅压缩,项目投资建设全链条总时限控制在48个工作日内,较之前减少40%。 

  2.从资料“重复提交”向“一档管理”转变 

  改革前,“多窗办理”也导致企业办理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手续时,需向不同部门重复提交审批资料,并且各个部门答复口径不一致,既增加了企业办事成本,也拖慢了审批进度。 

  通过“一门式”改革,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统一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组织实行并联审批,同一项目不同环节所需的相同资料,由综合窗口统一收取一份,各部门有建档需求可从系统下载或到综合窗口复印,有效避免重复提交。同时,申请人提交的原始资料及各审批环节的审批结果上传到综合协同调度平台,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醒投资人在下个阶段启动前就应及早着手办理的事项,如环评报告、职业病防治预评价等,使投资人可以通盘掌握全局,自主合理安排准备资料的时间。由此实现了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大减负”。据统计,项目投资建设各阶段合计减少审批资料162份,共享资料40多份,较改革前减少15.3%。 

  3.从“碎片管理”向“一号通行”转变 

  改革前,有不少企业反映,在高明办理项目投资建设审批时,常因为缺少一些次要材料而遭拒绝受理,导致申请人来回多次奔波,并拖长了审批时间。而企业在广州、南海等地办理同样的业务时,这些地区的审批部门只要求提供审批要件,对其他一般材料可通过容缺受理。 

  通过改革,高明正在制定“资料容缺受理”清单,以科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同时,利用佛山市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系统,高明建立了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推动该平台与6个相关审批部门内部使用的12个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改变原来数据分散、管理碎片化的局面。 

  在此基础上,企业从立项阶段就产生唯一的项目编号识别码,贯穿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阶段以及企业登记阶段。各审批部门凭借此号,就能从系统数据库中查阅、调出相关审批信息和审批要件;企业凭借此号,可快速查看各阶段业务办理信息。此号还将审批全程的信息作为该企业信息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今后做好企业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4.从“互不关联”向“联合会审”转变 

  改革前,在项目投资建设中存在部门互为前置、串联审批、互不关联的情况,通过“一门式”改革,由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牵头建立了会审会商机制。 

  通过“联合会审”,一方面加强了相关审批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协调联动,解决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兼容以致拖累审批效率的问题,另一方面可推动取消各审批环节的前置程序,运用“并联审批”促进流程优化、效率提升。 

  以企业登记联合审批为例,通过实施“五证并联”、“三证合一”改革,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多天压缩到6天完成。 

  5.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从企业需求出发,是高明“一门式”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其突出表现是注重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通过改革,高明在项目投资建设各审批阶段设置了前期报批辅导环节,针对需在报送审批前提前开展的前期工作,如获取土地使用权、获得特许经营权、委托专业机构专项评估及设计图纸等,对企业展开细致辅导,及时帮助企业分析、研究、解决审批遇到的特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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