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门特门慢全年 限额待遇要尽早申报

区人社局建议最好在6月20日前递交申请

 

市民在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陆佩仪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新医保改革规定,居民要享受门特门慢全年限额待遇的,最好在6月20日前递交申请。
  自今年1月1日起,佛山市实行居民职工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疾病被纳入门诊慢性病种,居民医保亦可享受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报销的医保待遇。
  根据今年新施行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九十五条规定,居民身份参保人享受2017年1~6月申请新增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其病种年度限额按一年标准核定,不需折算;7月1日(含)起,申请新增门诊慢性病种待遇的,其病种年度限额按剩余月份折算。
  区人社局医疗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对该条例作出解释,“这是指,在2017年上半年(1~6月)申请门诊慢性病种待遇并审核成功的居民,所申报的病种年度限额按一年标准核定,不需折算。”他表示,若居民在7月1日后(含7月1日)才申办审核成功,则所申报的病种年度限额只能按剩余月份折算。
  以糖尿病为例,按照相关规定,该病种基本医疗基金支付限额标准(以一年计)是5000元。若居民在7月1日前成功申请该病种门慢待遇并审核成功,则可按5000元的年度限额来核定待遇,即最高可享受5000元的减免额度。
  若该居民在7月1日(含7月1日)才申办审核成功,则按照5000元÷12×当月剩余月份来算。举个例子,若患有糖尿病的居民在8月1日才申办审核成功,则当年实际限额=5000元÷12×5=2083.3元。
  区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从递交材料到完成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有意申请门特门慢的居民尽早提交申请。“一般来说,每月20日前递交申请,通过审核后于次月便可以享受优惠;若在20日后递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则需到下下个月才能享受优惠。”他建议,居民若想享受全年的限额,最好在6月20日前递交申请。
  区中医院医保科肖伟军表示,由于从今年1月起,区内多家医院已经开始接受门特门慢申请,申请人数增长目前已催于平和。他表示,目前医院也配备了充足的人手资源帮助居民申报门特门慢,为居民争取最大的医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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