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服务事项年内进驻综合服务窗口

高明深化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加快推动“一门式一网式”建设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3月底前,全区涉及自然人服务事项将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到9月底前,区级法人服务事项也将100%进驻综合服务窗口。这是昨日记者从区行政服务中心获得的信息。
  这两个“百分百”目标,源自高明区上周印发的《加快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暨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进入3月份,高明在前期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正快马加鞭进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建设,以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相较之前实施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高明本次深化改革的亮点在于进一步巩固“e 门政务、e 窗通办”政府服务模式。工作人员介绍,这轮改革以后,高明将要实现全区范围同城通办和无差别服务,深入推进政府服务流程简化、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
  为达到这两个目标,高明区将会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在3月底前完成工程服务事项接入,9月底前完成法人登记、经营准入事项接入,2017年上半年完成自然人系统与市级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展示。
  “到时,区内所有法人事项和网上服务事项将会统一经由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申办流转系统进行受理和分派流转,之前提过的‘我的空间’也会逐渐铺开应用。未来,企业、市民办事只要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多次受用。”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实施方案透露,年内,高明区、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窗口主题相比之前也会变得更加清晰。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心将会按照综合受理、一窗通办原则,在办事大厅内设置“社会民生类”、“注册登记类”、“经营许可类”、“投资建设类”四类“大一门”综合服务窗口,以及公安、税务两类“小一门”综合服务窗口。
  作为此项改革的保障,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会进一步优化社会民生类事项“一窗通办”,规范社保、不动产等业务的受理模式,力争在3月底前,让区级及各镇(街道)的自然人服务事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另外,实施方案规定,到9月底前,全区区级法人服务事项也要100%进驻综合服务窗口。相关负责人透露,生产经营许可综合服务改革将会成为法人服务事项改革的推进重点,未来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的申报材料和办事环节会得到进一步简化,实行统一调度,并探索推进联合现场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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