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居住证可享16项公共服务

《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公布,新市民待遇看齐户籍居民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从即日起,市民持有居住证即可享申请入户、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等16项公共服务。有需要的市民,可尽早申办居住证。
  根据《办法》,持证人今后可享受的便利服务包括:申请入户、申请公租房、驾照、免费享受12种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申请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换领或补领身份证、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参加异地中高考等共16项事项。
  这些服务,基本涵盖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囊括了市民生存权、居住权、发展权和保障权,且都不需要入户,对新市民的优惠力度之大、服务领域之广,堪称佛山历史之最。《办法》同时还规定,未来,市政府将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为持证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便利。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按照“互联网+新市民服务”有关部署,新市民办理居住证,不仅可持身份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流管办申报居住登记,更可以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实现足不出户申报。
  市流管办希望,《办法》出台,能为我市加强新市民服务管理质量,提升服务新市民水平提供有效抓手,同时为全省同领域树立标杆。而本地政府、企业则希望,《办法》能够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留在高明,为高明经济发展作贡献。
  在厂区内设置有新市民服务站的溢达纺织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表示,从《办法》的出台可以看到,市政府正在人才政策及人口迁移政策上不断发力,这对于制造企业留人有莫大的帮助。他希望类似的利好政策今后能不断增多,为企业留人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

  16项服务

  1.可申请入户;
  2.可申请公租房;
  3.可办理机动车登记(购车);
  4.可报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除摩托车);
  5.可申请赴港澳商务签证;
  6.可免费享受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内的12种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7.可申领计划生育节育奖(从2015年起由500元提升为1500元);

  8.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9.可申请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大病救助最高2万,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本市10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可以凭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持证者乘坐公交、地铁以及进入旅游景点和公共文体场所等60岁以上享半价,65岁免费;
  11.可凭证换领或补领身份证;
  12.人身损害赔偿按当地居民标准;13.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与户籍人口相同;
  14.随迁子女可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5.随迁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贴;
  16.随迁子女可参加异地中高考(连续居住满三年、缴纳社保满三年、具有三年当地完整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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