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2年4月1日在高明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高明区审计局局长  彭梅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有效解决问题,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全面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和决议,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共7个,涉及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国资局、区政务数据局、生态环境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就业创业中心等12个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整改。区审计机关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进行分类管理、全程跟踪督办,并会同有关部门派出审计整改督查组到各责任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动问题全面有效整改。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2月底,审计查出的7个突出问题已有5个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中。整改落实金额252542.11万元,挽回损失金额2.5万元,明晰产权51处、面积28173.50㎡,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16项,推动项目落实3项,追究责任单位3个,给予行政批评教育4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区财政局未将2020年‘三保’预算安排等相关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完善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完善了专人负责“三保”工作机制,确保“三保”预算安排等相关工作均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三保”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已于2021年7月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三保”涉及金额252172.97万元,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推动了“三保”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二)关于“区发展改革局等4个部门(单位)的26项业务资金支付未经审批或审核不严格,涉及金额247.03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审批程序。重视加强对资金支付凭证的审核把关,完善补签审批手续,涉及整改金额247.07万元。二是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如区政务数据局修订完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三是注重学习教育。区发展改革局和区就业创业中心通过集中学习、批评教育等形式,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区就业创业中心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教育,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和责任担当意识,确保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三)关于“杨和镇政府未编制年度决算草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按照编制全口径预算有关规定,已编制《高明区杨和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并经2021年9月30日杨和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12月,修订印发《高明区杨和镇财政资金及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提高了预算约束力和执行效率。

  (四)关于“区卫生健康局‘银龄安康行动’保险凭证派发率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中。通过开展银龄安康宣传、智慧助老等活动,多渠道派发“银龄安康行动”保险凭证。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累计派发“银龄安康行动”保险凭证30773份,凭证派发率增至52.34%。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银龄安康行动”保险赔付结案878件,赔付119.57万元,为被保险人提供了良好的风险保障,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区卫生健康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银龄安康行动”保险凭证派发力度。

  (五)关于“生态环境分局固体废物信息登记平台管理不到位、对工业固体废物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以铝灰、废包半装容器等危险废物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建立企业产废物清单并动态更新;同时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源企业的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加大信息核查力度,防止信息错报、漏报和失实。截至2021年12月,602家产废单位均已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二是强化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先后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指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指引,督促指引产废企业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以及做好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现了源头、运输、处置全过程监控。截至2021年12月,551家产废物企业均已完成一般固体废物申报,614家产废物企业均已完成危险废物信息申报登记。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2020年以来,举办7场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贯彻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会,培训企业640家次,提升了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监督。建立环评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固体废物监管、环境执法等部门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将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纳入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内容,督促企业按“应报尽报”原则落实固体废物信息化申报登记工作,对企业废物形成了“链条式”监管。

  (六)关于“区国资局未掌握24家‘留守企业’名下79处不动产的情况,涉及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10万平方米”问题的整改情况

  正在整改中。一是建立区属“留守企业”集中管理平台。对“留守企业”进行系统的资料整理以及对名下不动产权属情况进行了梳理,实行“一企一册”管理。二是加强整改组织工作。制定《关于“留守企业”名下资产数量家底不清的整改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夯实了整改工作基础。三是大力摸清核实企业家底。通过开展“敲门行动”,实地上门走访有关群众,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获取及查证“留守企业”名下不动产信息。截至2022年1月31日,已查清15家“留守企业”名下51处资产情况,其中:43处资产应注销未注销、8处资产因查封或历史原因未能办理新的房产证,涉及建筑面积17156.3平方米、土地面积11017.20平方米。四是搭建资产租赁运营管理平台。于2021年12月建立并投入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及名下资产信息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并积极盘活利用资产。目前已出租7宗资产,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区国资局落实“留守企业”不动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资产财务等信息。

  (七)关于“荷城街道办等4个镇(街道)未能有效监督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理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和质量考核,督促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职责,对不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到位等行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荷城街道办和明城镇政府对监理单位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已依法向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合计2.5万元。二是建立监理单位工作台账。如更合镇政府要求监理单位每天报送工程项目现场图片,每周报送工程项目进度,常态化报送关键节点及隐蔽工程项目现场记录、监理对材料合格证抽检等重要情况。三是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如荷城街道办出台《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的职责、违约责任等规定;杨和镇政府印发《高明区杨和镇乡村振兴办建设工程巡查制度》,将日常巡查情况作为对监理单位实施考核的重要依据;更合镇政府制定《更合镇市、区级示范创建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暂行办法》,确保已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区政府将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对已落实整改的问题,重点督促其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提升和扩大审计监督效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狠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按照有关程序列入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分管领域的整改监管责任,既要督促责任单位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更要深入研究本领域本系统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以改革的视角和思路去审视和解决问题,推动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强化治理。

  (三)切实强化审计部门的督促检查责任。区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问题要进行分类指导,探索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评价方法和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实行台账“一对一”“销挂号”全覆盖闭环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双监控”,对重要整改事项每年集中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创新整改监督方式方法,加强实地检查,加大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责任单位的督办通报和绩效考核力度,构建更科学更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

  (四)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建章立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在坚决纠正具体问题的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障碍、体制缺陷和制度性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治已病、防未病”,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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