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8年,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明府函〔2018〕55 号),对报告中反映的审计查出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切实制定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安排“其他支出”2.24 亿元没有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问题,区财政局在 2018 年度已结合各专项经费的具体用途,

细化预算编制,减少“其他支出”科目安排的预留费用支出,并督促区公资办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编制。

2.关于调整预算部分环节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度对需要调整的支出已提前在预算调整报告作出说明并报区人  大常委会批复。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前做好预算资  金铺排,细化预算调整项目编制,及时将调整支出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审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二)关于财政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1.3500万元预备费调整到各预算单位列支正常经费的问题,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区财政局在2018年已将预备费调剂用于较大交通事故支出、“山竹”台风应急费用等相关支出。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对沿江路公有物业拆除工程补偿款等264万元未缴入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7月将该款项缴入国库。

4.对从代管收费专户拨付公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等1532.64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已纳入预算管理。

5.对没有将拨付公有企业注册资本金2.91亿元列入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区财政局目前正在整改,将按照规定,并参照其他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分步实施,逐步进行股权投资核算。

(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管理制度的问题,区财政 局已于2018年7月联合区公资办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资〔2018〕11 号),进一步加强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进行规范管理。

2.对区公资办管理的26家公有企业中只有3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问题,区公资办在2018年编制公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安排的企业已有5家。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督促区公资办认真分析公有企业经营情况,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3.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没有列入本级预算执行报告等问题,区财政局已分步进行整改,2018年加强与区公资办沟通, 编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并分别于2018年6月和10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调整。已在2019年高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中,增加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数。

(四)关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对达到评审标准的项目,绩效专家评审比例低,130 个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20个进行了专家评审,部分项目未经评审程序仍安排预算资金共11.45亿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安排下年度年初预算时,专门安排预算资金用于绩效评审经费,保证绩效评审工作的开展,同时也相应增加绩效评审人员1名,提高100万以上项目评审比率。2019年预算绩效申报100万以上项目213个,送审186个,评审率由15提高至87

2.对专家绩效评审只有评分,没有评价意见,评审综合意见表述笼统的问题,区财政局2018年对绩效预算的评审,除评分外, 要求专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同时通过与中介面对面讨论,加强第三方沟通,重新制定评审意见表,明确强调评审意见的具体要求,并加强对第三方评审意见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意见进行退回和修改,以合同条款来约束第三方。

3.对部分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只有定性描述,无定量指标 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没有使用个性化指标等问题,区财政将按要求完善预算的定量指标,统一规范使用评价指标,在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加强对个性指标的设置与应用。

(五)关于延伸审计预算部门发现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

1.对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小额担保贷款贴 息资金补贴对象超过规定补贴年龄仍获批贷款贴息1.29万元的问题,目前3人的贷款金额已全部还清,但贴息资金仍在追缴当中。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在2018年11月13日已向申请人发函,对贷款贴息资金进行追缴。

2.对两名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了技能提升专项资金补贴0.44万元的问题,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已对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2018年8月1日前收回了技能提升专项资金补贴共 0.44 万元, 并上缴到区财政专户。

3.对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超标准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9万元等问题,该局2018年已按标准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支出规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社会培训机构以虚假培训事项收取退役士兵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的问题,区民政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追回了光明职业培训学校多申请的14名退役士兵培训费用 12.97 万元和退役士兵培训生活补贴 3.45 万元,并缴入区财政专户。

2.对未按规定对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项目实施进度评估和绩效评价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予以纠正,并加强对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明确了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

3.对区殡仪馆存在部分土地、房屋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租, 接送车辆运输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等问题,区民政局及时予以整改。一是制定并实施《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规定》和《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二是指导区福利院、区殡仪馆、区光荣院等三个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要求各下属事业单位完善工作机制,以文件形式明确领导分工,明晰工作岗位职责,实施“一岗双责”制度。四是督促区殡仪馆及时与原承租方解释相关政策,商定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地块和厂房。现已邀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出租的地块和厂房进行租金评估,并向区公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实施公开招租。五是启动中巴车接送服务、乐队、礼炮殡仪服务等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二)关于区司法局审计查出的问题

1.“法律六进活动经费”等4项专项资金未按预算用途使用的问题,2018年区司法局已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基础上,合理编制预算,科学选定项目使用资金。

2.12个工程改造项目未经过集体决策,7个重大经济事项先实施后决策的问题,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并逐项进行整改。

3.对超过公务卡等结算起点规定,仍以现金支付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6.88万元的问题,区司法局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

4.支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86.40万元未取得发票的问题,区司法局己要求律师事务所补开了2016年全年的发票。

(三)关于区文化体育局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区文化馆违规垫支应由社会培训机构支付的“零元”公益培训班费用6.99万元的问题,区文化体育局已整改,并于2018年1月29日将上述款项缴入区财政专户。

2.对把关不严,有51名儿童重复报名参加2个以上的“零元”公益培训班的问题,区文化馆已制定《高明区文化馆公益培训制度》,全面规范培训各个环节,确保培训班报名公平、公正、公开,并完善报名台账资料。

3.对区龙舟赛承办权发包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区文化体育局今后将严格执行《高明区文化体育局会议制度》,提前、具体、准确将重大经济事项提请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4.对区第六届绿色商品博览会暨美食节活动等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区文化体育局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  招投标法的相关文件要求,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事前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三、其他审计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西江新城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

1. 6.53亿元基金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问题,西江新城管委会在编制2019年度的预算时已细化到明细项目,严格执行预算制度,杜绝一切无预算拨款。

2.对投资规模1627.88万元的秀丽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被违法转包的问题,西江新城管委会今后将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避免因违法转包而产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问题。若核实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转包行为,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3.对应收未收相关单位水电费的问题,西江新城管委会已向中铁公司总包部和区文化馆收回区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水电表分装前产生的电费77.93万元和 23.07万元。

4.对没有建立完整的工程建设台账的问题,西江新城管委会已委托具有资质的档案整理公司着手对历史工程档案进行整理,目前已完成2862卷资料,下一步将继续加快推进历史档案整理工作,加强对资料的收集与保存,并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5.关于没有按规定对小额工程实施单位库的入围企业进行年度审核的问题,西江新城管委会已于2018年9月组织人员对小额工程实施单位库的入围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并于2018年9月29日将年审结果在高明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6.对未开发建设的用地出租没有采用公开招租的问题,除合同期未履行完毕的出租土地外,西江新城管委会将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对所有已征未用土地通过公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发包。

(二)关于区级政府 2015-2016 年度投资工程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

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已组织实施的 33项工程均未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中31项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7项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24 项工程未办理环评审批等问题,区重建代建中心今后根据《高明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规定(试行)》,对需由区重建代建中心组织实施的代建项目,在项目报请区政府研究审批之前征求意见,提前介入,协助业主单位完善各项前期资料。

(三)关于精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扶贫生产物资向154户非贫困户发放的问题,驻县精准扶贫工作组先向驻村干部了解具体情况,在确认情况属实后,与该驻村干部进行了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召开全体驻村干部会议,对事例进行了通报和说明,要求所有派驻精准扶贫干部认真学习扶贫相关政策,确保精准扶贫。

2.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率只有 12.61的问题,各帮扶单位会同驻村干部根据梳理制定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督促精准扶贫工作队加快推进项目落地,确保资金按进度使用。至2018 年 1月,13 个村已投入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2308.0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 88.77

3.部分扶贫村路灯安装工程及农用薄膜购置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驻县精准扶贫工作组已对全体驻村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体谈话,将相关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驻县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作了详细说明,要求各驻村干部认真学习,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

4.个别扶贫村支付购莲藕种子款等大额支出未经村委会集体决策的问题,驻县精准扶贫工作组已深入到各村委会,与对口帮扶的村委会沟通协调,要求将大额支出事项纳入村委会的“三重一大”议事范畴,确保扶贫资金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同时,已督促驻村干部帮助扶贫村进一步完善村委会议事制度和扶贫事项的集体决策程序。

5.扶贫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4.96万元未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等问题,驻县精准扶贫工作组已督促各驻村工作队,及时将扶贫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记账并登记造册,规范管理。

(四)关于市稳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公司员工到韶关交流学习时,违规使用公务车到景点参 观的问题,该公司已修改完善了公务车管理制度。

2.对违规列支沐足等费用1350元的问题,由经手人与审批人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向公司退回上述违规支出。

3.对将一张运输证的危险品违规分批多次配送,且超出规定运输期限的问题,该公司已与使用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作了明确规定。

4.对危险品特殊车辆运输租车合同未约定车辆的配置,增加 危险品运输风险的问题已进行整改,2018 年的租赁工作通过招标代理来公开招投标,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车辆的质量要求与使用性能要求,以确保运输安全及降低经营成本。

5.对没有依据支付仓库在职员工装卸货物费的问题已在2017 年11月份起取消仓库在职员工装卸货物费的发放。

6.对炸药雷管等危险品盘点表与仓库备查账数量不相符等问题,已重新制订完善相关规定及手续,在管理制度中明确工作程序及职责,健全相关经办人及审核人的责任,确保危险品的管理更加严谨、科学、规范。

(五)关于区粮食储备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房屋等公有资产出租均未采用公开招租方式的问题,该 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在2018年11月,已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有资产招租委托书;2019年1月,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房屋等公有资产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租。

2. 97 处公有资产产权不明晰以及部分房屋被他人无偿占用的问题,2018年9月28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管雪同志召集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粮储中心、区公资办、区审计局等部门召开专题整改现场会议,要求各部门要主动积极,协助区粮储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规定程序将区粮储公司划归区公资办管理。2018 年底,区粮储中心启动了对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把资产移交给区公资办管理。

3.对将自营粮油门店销售及库存的粮油违规统计列入地方储备粮油的问题,2018年6月13日经粮储公司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拟关停公司四家平价粮油店的经营,并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了请示,关停后将分解到各粮油店的动态储备大米100吨、植物食用油50吨收回公司管理。

4.对储备粮448吨轮换未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价方式购入的问题,该公司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探讨动态储备粮油轮换的管理模式;已于2018年7月25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了《关于建议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区级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条款的请示》,同时临时暂停了“定向购销”业务,直到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后再实施该业务。

5.对委托私营公司代轮换的储备油48吨,实际储存只有35.22吨的问题,已经整改,对相关监督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腾空了粮油店总仓 10 吨仓位,为轮换提供基础条件,确保动态储备油轮换时有足够空仓周转。

6.对私营公司负责的储备粮油动态轮换没有设置粮油进出仓动态台账的问题,已制定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了解区级储备粮油动态轮换的管理模式,选择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模式;二是加强储备粮油动态轮换的监管,对动态代轮换企业要求设置动态台帐,视频监控等措施,通过从每天打印的进、销、库存情况表,监督代轮换企业轮换时先购进后销售,确保储备粮库存数量的真实;三是规范粮堆堆叠。动态储备粮代轮换企业实行粮食品种、包装分堆堆叠管理,利于堆位数量的清点和核对,以保证储备粮的数量真实。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区“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未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部分功能,未统一数据平台管理等问题,区行政服务中心已从几方面着手进行整改,一是网厅服务提质扩容,整合线上、线下,打造“一体化”服务模式。二是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扩展和界面优化,积极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主服务平台功能。三是建立健全网上办事大厅办件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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