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之一

2017年全国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之一

 

河北省抚宁县广播电视台发布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违法发布“唐通5.0”“好身板暖甲”“康谷丹舒筋活络丸”“古霸王大风丸”“追骨宁舒筋活络丸”等广告。广告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对产品的疗效、治愈率、有效性、安全性作出保证,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2017年7月,秦皇岛市抚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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