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采购广告物料及设计需求的公告

  为规范有序开展区级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广告物料及设计采购工作,现将《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采购广告物料及设计需求的公告》信息予以发布。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采购广告物料及设计

  二、项目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地点:区级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

  四、实施时间:九月初(预计10天时间)

  五、预算金额:26044元(按实际结算为准)

  六、采购情况(具体参见附件)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承接。

  (二)工作要求:受委托方应按时按质交付采购物料。

  八、报送资料要求:

  凡具备相应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有意向承接的机构,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下列资料(一式两份),所提交的资料以文件袋密封盖章后提交。

  (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函(加盖公章),需列明各项物资报价。

  九、联系方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8661351。

  附件:广告物料及设计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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