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2日


佛山市高明区“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下简称“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广泛发动全区社会组织参与到“百千万工程”这个“头号工程”中来,为高明高质量发展提供社会力量支撑,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整合资源、分类实施、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思路,组织动员我区各类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瞄准镇(街道)、村(社区)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等短板弱项,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资本、技术、平台、人才和市场优势,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健康帮扶、教育帮扶、救助帮扶、志愿帮扶等帮扶活动,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发达、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提高,打造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项目精品,在助力百千万工程的生动实践和广阔舞台中贡献力量,并推动社会组织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在专项行动中认真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全覆盖有关要求,发挥好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工青妇等群团力量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在助力“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行动中“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确保专项行动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发动自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搞摊派、不分任务。在充分调研、精准对接上多下功夫,充分挖掘社会组织自身的优势,强调重在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确保社会组织大有大的作为,小有小的作为,确保专项行动的可持续性可操作性。

  (三)开放创新。打破传统单纯给钱、给物的帮扶思路,鼓励社会组织与对接的镇(街道)村(社区)面对面沟通,碰撞出新思路新项目,以民生微实事、群众微心愿等方式,以“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方式探索实现需求的多种途径。鼓励社会组织通过专业培训、搭建平台、远程链接资源等方式实现多元化合作。

  (四)合作共赢。引导社会组织在专项行动中实现自身的锻炼提升,注重专业特点、行业优势与参与的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在推进项目落地的过程中普及社会组织理念、运用专业工作手法、扩大社会组织自身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结对帮扶重点

  1.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民间投资,引导资本下乡,开展产业项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为“三农”行业主体提供技术培训、资源对接、战略咨询、金融授信等有效服务,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特色产业,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品牌。

  2.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发动社会组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重点引导农业科技类、农业养殖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法律服务、社会服务等人才支持和教育培训,帮助农民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培养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引导公益助学类、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教育帮扶,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通过教育阻断代际贫困。

  3.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声音、号召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自觉承担起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使命和任务。重点引导文化领域社会组织要在农村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村活动,孕育乡村社会好风尚;引导社会科学领域社会组织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引导移风易俗,参与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4.助力建设宜居和美乡村。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提供人才、科技、标准、资金支持,积极参与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房建设管理、乡村风貌提升、数字乡村等项目,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支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科普服务、咨询服务,助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绿色生产等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绿美高明生态建设行动,组织开展“我为家乡添片绿”、“社会组织植树添新绿”等植绿活动,认捐认养认种绿色植被,聚点成面打造社会组织“红树林”,助力帮扶当地建设绿美公园。

  5.助力完善民生保障体系。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向基层、向乡村倾斜,有针对性开展助医、助教、助老、就业帮扶、特殊群体关爱等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公益助学类、教育类社会组织开展校园改造、“送学下乡”等主题活动,推动基础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探索,共同打造有“温度”的社区养老服务品牌;持续深入推进“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行动,通过引导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做好促就业服务等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优秀复退军人、优秀农民工等充分就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特殊群体暖心关爱行动,围绕“一老一幼”、困境人群、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广泛开展“我为慈善献爱心”“扫码一元捐”等慈善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向相对落后地区的孤寡、农村留守老人、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聚焦,开展心理咨询、健康检查、医疗救助、生活帮扶、权益保障等暖心关爱服务,进一步编牢织密我区民生兜底保障网。

  6.助力激活乡村治理力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村党组织开展共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政策建言等主题活动,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智力支持,为基层工作带来新思路注入新活力。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帮助镇村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

  (二)掌握帮扶对象需求

  加强摸底、走访、调研、筛选,通过“问需于民”“问计于社会组织”等方式,建立聚焦困难群众关切、便于社会组织参与、“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需求项目,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供需对接成功率、成果转化率。

  (三)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根据佛山市结对帮扶云浮、茂名和市民政局定点联系我区明城镇明南村任务,以及区内镇(街道)村(社区)帮扶需要,采取“定项目、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方法,积极开展产业帮扶、助学帮教、医疗援助、消费帮扶、助农扩销等多元化帮扶,全面助力当地乡村振兴。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24年1—4月)

  区民政局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发出参与专项行动倡议书,引导全区社会组织资源助力“百千万工程”建设。区民政局选取首批10个典型村及明城镇其余10个村(居)作为试点,摸清项目需求和梳理区级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活动意向,结合各方意愿,采取“一会联一村”“多会联一村”等方式确立第一批结对安排,组织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与村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并向社会公告参与行动的社会组织名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二)持续推进(2024年4月—2026年12月)

  2024年,在前期结对帮扶调研和试点基础上,明确重点帮扶镇、村,挖掘明确需求,与各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意向洽谈达成共识,分步骤分领域完成既定任务,区级社会组织不少于20家参与结对帮扶项目。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联席会,充分动员链接资源和力量,动态扩展帮扶项目,督促指导项目落地落实。2025—2026年,将根据区内其他村委会的需求,组织开展第二批、第三批社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扩大专项行动覆盖面。我区将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社会组织典型,每半年总结一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研判行动成效、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共建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三)总结宣传(2027年1—7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树立典型示范,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和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报道行动成效,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发挥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专项行动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促进形成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百千万工程”的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重大意义,将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头号工程”的重要举措,作为主题教育实践转化的重要抓手和成效检验,踊跃投身行动中,把社会组织的优势与本地资源、生态、文化等优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百社联百村”的具体实践为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强化组织领导。区民政局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与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及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督导和检查。

  (三)强化支持激励。全区民政部门各条战线包括民政主管的社会组织、慈善和社工机构,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推动社会力量更多地向养老、救助、社会事务等民政服务对象汇聚;要通过专题辅导、能力培训、平台搭建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进来。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基金会、枢纽型的社会组织设立专项基金,发挥资源汇聚作用。对在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要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等方式给予激励,在发展党员、等级评估、评优评先等工作给予优先考虑。

  (四)强化宣传总结。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大力推广社会组织参与专项行动的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为爱心企业、爱心个⼈、社会组织等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及时收集、报送有特色、有实效、可复制的经验和案例,区民政局将适时进行总结推广。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第一批“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对接单位名册.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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