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高明区餐饮行业协会住所变更登记决定书

佛山市高明区餐饮行业协会:

  报来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

  准予佛山市高明区餐饮行业协会住所由“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勤学广场2楼2F14室”。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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