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管理协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佛山市高明区质量管理协会:

  报来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

  准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罗文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608C037460401,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359号8楼)注销登记。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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