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准予佛山市高明区体育总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佛山市高明区体育总会:

  我局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你会提交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准予佛山市高明区体育总会法定代表人由陆颖雯变更为梁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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