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高明区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购买服务需求的公告

  为推进高明区社工人才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区内社工人才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融合加强社会组织培训,我局拟开展2021年高明区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现将有关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高明区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二、委托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三、实施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四、公告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5日

  五、实施时间:2021年5月-2021年11月

  六、预算金额:60000元

  七、实施内容:

  针对区内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60小时专题培训,提升学员的专业能力。

  八、受委托方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

  (一)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须具备开展本项目的导师资源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承接。

  (二)工作要求:受委托方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参与工作;链接省、市导师资源;做好课程的人员招募、场地安排、培训反馈等工作。

  九、报送资料要求:凡具备相应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有意向承接的机构,应在2021年4月25日前向区民政局报送下列资料(一式三份),所提交的资料以文件袋密封盖章后提交。

  (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函(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加盖骑缝章)。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梅花街38号三楼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886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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