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4〕3号)、《佛山市高明区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评审细则(2018年修订)》(明民字〔2018〕95号)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9月启动2020年区级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经过初步资格审查,共有9家社会组织入围,现邀请第三方评审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0年10月27日上午9:30-12:00
二、评审地点:
高明区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三、评审流程
此次项目评审将采用项目答辩的形式进行,请各参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形式不限,可使用PPT进行展示,也可通过其他路演方法展示。各参评队伍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队伍展示8分钟,专家提问7分钟。
(一)9:00-9:30 参评队伍签到及答辩抽签
(二)9:30-9:35 主持人开场、介绍出席领导及嘉宾
(三)9:35-11:50 参评队伍答辩
(四)11:50-12:00 评审专家合议
四、评审结果公布
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中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相关页面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参评队伍于10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答辩PPT或展示资料(如有)发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邮箱:nanhaiasw@163.com 。
(二)请各参评队伍提前到场签到(9:20分前必须到场),现场将进行答辩环节的抽签,决定上台展示的顺序。
(三)签到后,请各参评队伍安静坐在会场等候,待主持人叫到队伍名称后再上台展示。
(四)上台展示时请注意把控时间,重点阐述项目开展的必要性、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创新性等内容,其他内容可简要概括,以免超时影响答辩效果。
(五)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梅花街38号3楼,电话:0757-88662012)、或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协会(电话:0757-86333923,李小姐)。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