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7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区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办法(修订)》的规定,区级社会组织向我局报送了《高明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申请表》,经认真评审,确定其中高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高明区餐饮行业协会、高明区青年商会、高明区慈善会等29家区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现予以公布。已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资质有效期至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017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2017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资质的区级社会组织目录

(未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按登记时间排列)

 

1、佛山市高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4A级行业协会)

2、佛山市高明区餐饮行业协会

3、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商会

4、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技术协会

5、佛山市高明区塑料行业协会

6、佛山市高明区护理学会

7、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志愿者(义务工作者)协会

8、佛山市高明区会计学会

9、佛山市高明区高科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心

10、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

11、佛山市高明区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12、佛山市高明区红玫瑰职业培训学校

13、佛山市高明区光明职业培训学校

14、佛山市高明区广告装饰行业协会

15、佛山市高明区明城华立医院

16、佛山市高明123公益团队

17、佛山市高明区友爱历奇辅导中心

18、佛山市高明区质安职业培训学校

19、佛山市高明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佛山市高明区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

21、佛山市高明区武术龙狮运动协会

22、佛山市高明区青年创业联盟

23、佛山市高明区乐善公益队

24、佛山市高明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

25、佛山市高明区和悦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6、佛山市高明区明爱社工服务中心

27、佛山市高明区超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8、佛山市高明区社会工作协会

29、佛山市高明区鸿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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