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济制度

   一、申请临时救济范围 

  对有劳动能力,暂时无收入或有一定收入,但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在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及其它特殊政策待遇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可申请临时救济。 

  二、申请临时救济程序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明;病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临时困难救济申请表》,由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后,报镇(街道)社工局审批,临时救济金由镇(街道)社工局发放。 

  三、临时救济流程图 

   

  四、咨询电话:8866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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