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文化体育局携区旅游企业参加《广东省旅游条例》学习培训

   高明区文化体育局携区旅游企业参加《广东省旅游条例》学习培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11月日开始实行的《广东省旅游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区旅游安全工作水平,2017年11月17日,高明区文化体育局副主任科员叶锡安同志、区旅游协会秘书长区雁玲带领区内12位旅游行业负责人参加了佛山市旅游局举办的《广东省旅游条例》学习培训班。

 市旅游局副局长郭明远同志出席了开班仪式和会议并做讲话,部署了当前旅游安全工作,指出现阶段工作需要全面抓好当前的旅游安全,确保旅游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市创造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本次培训特邀广东旅游法律网首席专家顾问闵令波担任讲师,培训内容涵盖《广东省旅游条例》的解读、提升旅行社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培训中气氛活跃,互动积极,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明了加强旅行社风险管理的关键所在,提高了我市旅行社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水平,保障了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工作人员及各旅游企业负责人通过培训,进一步理解了《广东省旅游条例》的内容,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为旅游业的发展夯实了法律基础。(监督管理科供稿)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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