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市科技创新项目的科技报告工作,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19〕131号)相关工作要求,接市科技局通知,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报告填报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对象为下列专项的在研项目(不含已撤销、终止和验收通过的项目),相关内容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审核和提交:

   1.2018年市科技创新项目(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2.2019年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3.2019年和2020年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医学类科技攻关、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4.2020年市新冠肺炎科技攻关专项

   5.2020年市中医药领域先行先试专项

   6.2020年市社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7.2020年市产业领域科技攻关专项

   8.2020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医疗医药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题项目

   二、填报时间

   本次填报工作的填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工作统一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登录账号后在相应项目栏目中年度报告入口进入填报界面,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支持人员。

   登录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系统支持人员电话:83282211

   四、填报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年度报告将作为项目勤勉尽责的重要评估依据。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填写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附件。佐证附件涉秘或较为敏感  的,可不上传,但应在附件清单栏目作相应说明。

   3.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检查核对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后再行提交。如有问题,可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撤回修改,逾期原则上不予修改。

   4.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对照科研诚信要求,开展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防范相关风险。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项目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zip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2月24日

                             (联系人:梁宇衡,联系电话:88669696)


- -